关于做好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09-08-06 来源: 浏览次数: 作者:zzb


各系、部,各有关部门:

   根据省教育厅教秘人〔200966号文件和淮南市人事局淮人办发〔200958号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就2009年度bat365官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执行标准

    本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、推荐和评审工作,按照《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(教人〔20092号)开展。

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原则执行《安徽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》(教人〔199853号),其中,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者,允许正常申报高级实验师。

    其余专业根据相应主管部门确定的评审标准执行。

二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程序

1、个人申报。教师根据本人条件,自愿申报相应职称,并如实填写《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》,同时准备好有关原始材料;

2、基层审核。申报人所在教学单位对照评审标准审核申报人提供的原始材料,并将所有材料公示3天,决定是否向学校人事部门推荐。对原始材料不真实、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,不得推荐。

3、学校职能部门审查。学校教务、科研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果;人事部门负责学历资历等材料的审核,并结合教务、科研部门的审查意见,对照评审标准,决定是否受理。

4、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。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,通过评议、答辩等形式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,决定是否推荐申报。按照省教育厅、市人事局的统一要求,学校将在核准的指标限额内开展推荐评审工作。

5、学校公示。对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。

6、学校上报。学校根据学科建设、人才结构、公示情况等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将申报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。

三、工作进度安排

时间节点

主要工作内容

责任部门

84-6

1、制定本年度学校职评工作计划;

2、启动工作。

组织人事部,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各系部

87-10

1、宣传发动;

2、个人申报;

各教学系、部

811-16

1、基层材料审核;

2、原始材料公示(3天)。

各教学系、部

817-31

1、教育教学能力、水平考核,提供相应材料;

2、科研能力、水平考核,提供相应材料;

3、学历、资历审查。

教务处、科研处、

各系部、组织人事部

91-10

1、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;

2、学校公示(7天)。

专家评审委员会、

组织人事部

911-15

1、申报材料制作;

2、报送材料;

3、启动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。

组织人事部

四、几点要求

1、本年度教师系列职评工作恰逢假期,各部门一定要本着严肃、认真、负责的精神,确保宣传到位、通知到位、把关到位、公示到位;

2、本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全面执行新的评审标准,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习,做到把握准确、执行到位;

3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。职称评审工作牵涉面广、原则性强,各有关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评审推荐程序开展工作,对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者,严格执行“师德一票否决制”,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

4、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可在组织人事部网页师资建设栏下载。

 

 

??九年八月四日